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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公司党支部开展“以案为鉴 着力改进作风”警示 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浏览次数:1296
2022年3月21日,按照总院公司纪委部署要求,江河公司党支部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议,在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同时,组织党员及领导干部对照典型案例进行自我剖析并认真检视。

2022年3月21日,按照总院公司纪委部署要求,江河公司党支部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议,在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同时,组织党员及领导干部对照典型案例进行自我剖析并认真检视。总院公司副总经理张本静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总院公司纪委《关于开展“以案为鉴 着力改进作风”若干工作的通知》,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六起问责典型案例》、《六安市纪委监委二起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持续推动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加强对公司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会上,各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工程投标、工程监理、招标代理中存在的问题作检视发言,查摆公司员工在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参会人员表示,在未来工作中,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吸取事件教训,以严实的作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张本静作总结发言时指出,公司各员工要以近期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为切入点,以案为鉴促改,深刻警醒反思,将检视整改与岗位职责相结合,与当前各项工作实际相对照,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查摆到位、反思整改到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从而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江河公司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