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7月25日,江河公司党支部组织召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议,江河公司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总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宏高领学并解读相关条款。
会上,重点学习讲解了处分工作的原则、适用对象的范围,处分的种类,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政治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51项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情形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国有企业经营生产管理中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对照和分析。
会议指出,《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是加强对国企管理人员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重要举措,从法规层面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统一规范,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江河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江河公司全体员工要全面认真推进《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要以《条例》为指导,强化日常监管,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和重要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同时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奋力推进江河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