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全省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省水利厅定于7月至8月开展年度全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政府对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赋分依据。
本次考核工作由厅水利工程建设处牵头,厅监督处、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配合,考核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2022-2023年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情况,重点包括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提升工作、其他扣分项和否决项三部分。
本次考核,在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现场考核。省水利厅将组建4个考核工作组,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抽取1个市级重点项目、1个县级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核,对其质量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安全度汛监督检查、质量管理水平进步及水利工程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三项考核指标由建设处、运管处、农水处、监督处、质监站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赋分。
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省水利厅将印发“一市一单”,提出整改要求,并建立质量工作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必要时会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现场复核。